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科技强国的战略部署及全国、全区科技大会精神,认真落实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》精神,5月30日,鄂尔多斯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《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。 《实施意见》系统谋划、通盘部署全市科技事业未来发展,中远期结合提出全社会R&D投入强度、技术合同成交额、科技型企业、创新平台载体、重大科技成果等发展目标。以普惠与精准兼顾、研究与转化并重、存量与增量累进为原则,提出十个部分、共30条政策举措。重点提出积极申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,构建高水平创新平台集群,布局建设概念验证平台、中试基地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,优化重大科技项目组织模式、科研经费使用管理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、科技成果转化赋权等创新性改革,加速科技成果由实验室走向生产线,以科技“硬支撑”赋能鄂尔多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 《实施意见》与“科技新政30条”2.0版紧密衔接,为全市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科技创新事业发展提供根本遵循。《实施意见》的出台将加速创新要素向各类创新主体汇聚,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,最大限度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动力,加快形成全国一流创新生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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