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集2025年度鄂尔多斯市技术引进后补助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7-09 来源:科创鄂尔多斯 浏览次数:1

内容

关于征集

2025年度鄂尔多斯市

技术引进后补助项目的通知



各旗区、鄂尔多斯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
根据《〈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入实施科技“突围”工程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〉实施细则》(鄂科发〔2025〕12号),现面向全市征集2025年度技术引进后补助项目。


一、补助范围


我市企业引进技术,作为买方签订并履行技术转让、技术许可合同。


二、补助金额


签订技术转让、技术许可合同且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,100万元(含)以下的部分按10%、100以上500万元(含)以下的部分按7%、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%给予补助,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。补助金额以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实际技术交易额为准。


三、申报要求


(一)申请主体为鄂尔多斯市境内登记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,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严重失信记录。


(二)申报技术引进后补助项目应已签订技术转让、技术许可合同并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,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日期或实际交易完成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。


(三)企业的关联方之间进行技术交易不得申请。


(四)卖方同一技术在我市多次转让不重复补助。


(五)申请企业是技术交易中间方的,不得申请。


(六)合同技术交易补助金额低于1万元的,不予补助。


(七)已实施转化或已制定切实可行的转化方案并具备相应的转化条件。


四、申报材料


(一)技术引进后补助申报表(附件1)。


(二)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

(三)技术交易合同复印件。


(四)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复印件。


(五)技术交易发票复印件。


(六)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。


(七)引进技术转化情况表(附件2)。


(八)非关联方承诺书(附件3)。


(九)以技术转让方式引进技术的,需提供知识产权权属变更证明材料。


五、申报程序


(一)各旗区、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,各有关单位广泛开展政策宣传。及时通知本地区、本单位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申报2025年度市级技术引进后补助。


(二)申报单位向所在旗区、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,旗区、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,审核合格后报送推荐文件(附件4)和申报材料纸质版(一式一份)至市科技局,彩色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。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间自下发通知之日起,截至2025年7月25日,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。


六、联系方式


联系人: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 张浩


电  话:0477-8589510


邮  箱:eedscgk@163.com


地  址: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青春山街道民和路鄂尔多斯市科技局1116室


附件:

1.技术引进后补助申报表.pdf

2.引进技术转化情况表.pdf

3.非关联方承诺书.pdf

4.推荐文件参考模板.pdf


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

2025年7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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